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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| 社會發展階段與非營利組織發展關係之建構:以台灣為例 |
作者: | 劉麗娟 汪明生 |
貢獻者: | 休閒保健管理系 台灣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|
關鍵字: | 社會發展 非營利組織 公共事務管理整合參考架構 |
日期: | 2009-09-05 |
上傳時間: | 2011-10-28 10:04:20 (UTC+8) |
摘要: | 非營利組織(Nonprofit Organization, NPO)一向被視為公民社會的基礎,一個可靠的公民社會,必須使弱勢者能夠得到真實而有意義的公民權利,並賦予真正的自治權,允許其建立組織以維護自身利益,而此即個人的集會結社權。透過此種集會結社之過程,同時培育\弱勢者,使其能夠悍衛自身的公民權利。然而,公民社會中多元NPO 的
形成有其必要的基礎條件與前提假設,本文以汪明生所提出之「公共事務管理整合參考架構」為分析架構,深入分析社會發展階段型塑NPO 的條件與背景,同時為能清楚呈現不同社會發展階段之地區所顯現之NPO 不同面貌,本文以台灣地區南北兩個都會區的實際現況加以說明。研究結果顯示,NPO 的出現與成熟並非一蹴而成的,其需要長
期的條件累積與發展,而這些發展的過程亦需要社會整體的成長與配合。就像人類從蠻荒走向文明,經由長期培育的思想和行為的習慣,如守法精神、樂於接受挑戰與開創、對問題的爭執、願意接受折衷斡旋、相互妥協和容忍的心態,這些逐漸形成人類現階段所見的「生活方式」,事實上就是社會發展的過程。 |
關聯: | 兩岸青年學者論壇-兩岸NGO的發展對社會的影響研討會,起迄日:2009/9/5~2009/9/6,地點:中山大學 |
顯示於類別: | [休閒保健管理系(所)] 會議論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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